自即日起,112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大會開始受理採訪證申請,申請日至112年4月10日截止。
為維護全大運賽會期間整體秩序、採訪品質及持證者採訪權益,大會擁有審核、發給及沒收採訪證件之權利。
本採訪證不開放自媒體或個人社群擁有者申請。
申請通過取得採訪證者,限本人使用,請勿轉借他人;領取證件後,請妥善保管,若遺失恕不補發。
媒體記者和校園記者請分別填寫以下表單,並請注意填寫資訊務必正確。
(校園記者之帶隊老師,煩請申請「媒體記者證」)
媒體記者證申請
https://forms.gle/q1yfs5E6PEoJBEdTA
校園記者證申請
https://forms.gle/9RMXZXWxq1UP9cCcA
若有未盡事宜,大會保留解釋、決定之權利。
關於本屆全大運賽會採訪證件之申請,若有疑問,請寫信至戚海倫helenchi@mail2000.com.tw,謝謝!